省生态环境厅专家组深入丽江市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帮扶
省生态环境厅专家组深入丽江市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帮扶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把“一线”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服务经济发展的主战场,深入基层践行“一线工作法,于6月27日,派出专项工作组到丽江市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帮扶。
结合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组专家在座谈会上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省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度向参加座谈会的各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授课讲解。
市生态环境局汇报了丽江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参会市级相关单位分别作了交流发言,专家组与参会单位就如何推进生态环境损害制度改革、如何开展线索排查、启动赔偿程序、赔偿修复、生态环境损害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赔偿权利人界定、信息共享等方面作了深入交流探讨和帮扶指导,详细解答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相关问题。
会上,工作组强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已纳入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省、市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度的学习宣传,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注重行政执法与政法部门刑事司法联动,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切实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线索排查和案例的实践工作,确保案件办理率、覆盖率的新提升,共同推进丽江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丽江市将把该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强化跟踪调度,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县(区)立即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扎实的作风抓实抓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